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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生活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8 21:44 已回复

我是三岔镇石河堰村八组的,从去年9月份签字到现在就还没有转过生活费,我想问一下怎么回事。还有那个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落实,还有就是向哪个部门咨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6 17:0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生活费发放的问题。石河堰村农转非指标尚未全部覆盖,下一批失地农民社保需待征地公告下达、指标覆盖之后方能开展参保工作。此期间,三岔街道根据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计发生活补助费,根据成高管函[2017]169号文件规定,在未享受国家政策转非之前,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生活费补助,第一年300元/人.月,第二年4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直至农转非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截止。生活费是由集体经济组织造册上报拆迁办进行发放,且生活费是半年/次进行发放;具体可咨询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经核实,您主要咨询的是过渡费打款的问题,过渡费都是半年/次进行上卡,您于2020年9月15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生活费要启动整组自愿搬迁时计算,按签订协议日期起算,您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的生活费已造册上交拆迁财务部门,近期将上卡。关于您所说失地农民社保落实的问题由于未能与您沟通,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故无法给您做出政策解释。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6日10时22分、10时36分、11时01分分别拨打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若有疑问,可拨打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电话028-27322358。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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