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邻街3号院的业主,现要投诉我们小区门卫乱收费!他在小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贴了一个告示,内容为:晚12点至早6点之间开门的话要收取2元的开门费。我就想问问是谁给他的权利这么做的,是否合法?凭什么我们回自己的家还要交费?那我们为什么每个月还要交那么多的物业费呢?
陈先生: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草堂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社区网格人员通过院委会了解到,清邻街3号院为老旧自治院落,无资金来源,无专业物管公司管理。由于门卫工资很低,人员流失严重,对于院落每晚23点至次日凌晨6点进出小区的业主,门卫可收取两元钱的开门费,此费用为门卫辛苦费用,居民可自愿交纳,但是不能强制收取。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12月7日上午12:00分电话告知于您,您表示知晓。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草堂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