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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原成都户籍军人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资格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7 22:50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西藏军人,入伍前原户籍在成都双流,目前在双流有一套住房,妻儿及父母都生活在双流,只是妻儿户口随军在西藏。按照成都市“入伍前户籍在成都限购区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购房”政策,前期经电话咨询成都市房管局热线,并到双流房管局现场咨询,均答复可买第二套房,于是在天府市民云上申请购房资格,并取得预审码。11月在温江买房时却被房管局告知只能买一套房,不能买二套房。
今年前期咨询房管局有关人员时,均答复可买二套房,我得到肯定答复(忘了谁答复的,也没留下佐证音视频),就卖了原来名下的一套老旧小步梯房以便置换成改善住房。同时在天府市民云上,提交相关资料,经过严格审查,获得了购房资格预审码,便放心地去购房,选中了一套温江区德商天骄学府商品房,并交了定金。谁知,在准备网签时,购房资格在温江房管局却审核不过,电话咨询成都房管局也被告知只能买一套房。
成都市关于军人购房政策,并未明文明确军人不能购买第二套房,符合条件军人,等同于普通居民,按理应该同普通家庭一样可以购买第二套房,我们一家老小7口人一套房是真住不下,购二套房完全是自住需要,但房管局人员在审核时却主观认定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况且我已在天府市民云上通过了预审,花费巨大时间和精力选中了第二套房,并也交了定金,却被突然告知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成都市出台军人购房政策,是对军人的关怀和对国防军队的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军人,自然应该同普通居民一样,享有普通家庭二套房购买资格,而不应该在没有明文规定下,人为限制购买二套房,这既不符合成都市购房文件规定,也不符合政策初衷。
望请领导协调解决为盼!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2 15:56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求助原成都户籍军人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资格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购房资格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及《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四)》第二条的规定:“2、现役军人和军人退役、转业后购房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1)入伍前户籍在我市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2)所属部队驻扎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相应限购区域购房。(3)军人退役、转业后落户我市的,可以在落户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不受入户24个月的限制”,符合上述条件的军人,可购买温江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若您仍有疑问,可咨询温江区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8-82761394。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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