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房管局领导:
本人于2019年8月购买的金堂蓝光翡翠湾三期,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0日交房,目前工程进度不足以满足约定期限内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尚不明确。据悉本项目于2021年7月至9月期间基本属于停工状态(有图片视屏为证),每天只有几个工人在工地应付一下做做样子,目前工地上也只有少数工人在做。据现场工人反应是因开发商没钱支付装修款项导致建材缺货从而干活工人很少。望领导本着人民父母官为人民的态度来查实并回复一下以下问题。
开发商是否可以以疫情为由延期三个月交付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楼盘房屋以售罄,所有业主的房款都已付清为何会导致开发商无钱支付工程所需款项?工程所需款项不是有政府监管账户作为监管吗?
开发商是否违规提取监管账户的资金挪用到其他项目从而导致本项目资金不足?
忘领导理解广大购房者心生,督促开发商保值保量按时交付给广大业主以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致
你好:目前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正处于内部机构调整阶段,正常的工作业务暂时无法处理。来话人所涉及到的蓝光优生活不在我县辖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无法为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