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的民办学校分为两种: 一,营利性民办学校,它们一般成立于大中城市里,向学生收取高额学杂费,自己招聘老师和学生,除了给老师发工资和缴养老保险外,还以营利为目的,不受经济困扰。 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它们一般成立于偏远农村或小县城,未向学生收取分文学杂费,教的是农村留守儿童,靠政府和社会资助,未得国家分文工资,以奉献乡村教育为目的,常受经济困扰,根本无钱给老师发工资和缴纳社保。 请各级领导不要把营利和非营利的民办学校混为一谈,以同样的心态来对待偏远农村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农村教学点的、无私奉献的、至今还战斗在乡村教育一线的在职民办教师,让他们吃得起饭,老有所养。 请求:1,落实国办发2018(82)号文件第七条,加快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尽快入编。 2,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切实解决西部偏远农村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农村教学点,在职民办教师的工资和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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