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成都高新区普通退休人员,由于本人医保按规定,继续缴纳三年(截止退休日2020.12.18,已缴纳成都市医保12年,)按规定协议补缴医保费,。
目前本人由于个人原因堑居广州;9月丶10份由于疏忽退休工资卡(也是医保缴费扣除协议绑定银行卡)预留金不足未缴,11月22日知哓后连续三天三次及时补缴9、10、11三个月医保费,但均显示缴费中,次日退还,显示缴纳不成功,已电话咨询成都市医保局同志获悉:期间网络升级待30日再行办理缴费。
本人现如今有几点疑问:1、若补缴不成功,是否可以让我儿子持我的户口本去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补缴;2、若补缴不成功,我 本人可能12月份上旬回成都本人去办理,是否影响今后的医保待遇;3、若补缴不成功,是否可以去其他区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补缴,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于2021年12月11日足额缴纳2021年9月至12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您的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4日17时00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