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26日下午6:30在鸿湖壹号(原面粉厂)等212公交末班车,车于6:40驶来,没亮212数字等,车上有乘客,形式速度很快,距离50米就招手,司机视如无睹快去离去。明明是末班车确拒载,特投诉。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取监控查看,网友没有在公交站台招手等车,网友站的位置在公交站台前200米。根据《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驾驶员、乘务员营运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规定的站点上下乘客。建议您到公交站牌处乘坐公交车。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
大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