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天府新区正兴镇凉风顶村3组村民,2014年政府拆迁签订拆迁合同,至今未安置。2017年结婚,2018年生孩子,新生儿入户,查询资料新生儿入户属于新增安置人员,同样情况双流区公兴镇新增人员安置政策新增人员同样领取过渡费,想咨询我们正兴镇凉风顶村的安置政策的原本文书对于新增人员安置是什么样的安置政策。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自述您系正兴街道凉风顶社区3组村民,2014年拆迁,未安置。2017年结婚,2018年生子,您子女将按照您所在的拆迁项目正式实施安置时的政策执行。
因您要求匿名,故未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