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由于我公司项目建设颇多,所以相应的招投标文件也会很多。在对投标文件等归档时,数量过多。请问市档案局对于各企业对标书归档的要求是什么?是只保留正本,还是一正一副,还是全部保留。重复的多余的文件,我们可以销毁吗?另外,市档案局可以进行业务咨询吗?咨询渠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