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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射洪佳禄水泥有限公司员工社保及遗留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25 20:09 已回复

射洪佳禄水泥有限公司在扣除员工社保费未缴费和遣散费的问题。2015年到现在没有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托不解决,厂子有人承包而不解决,是政府不作为还是什么?请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2 11:32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版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通过电话方式向您核实并沟通,一,关于您关心的“用人单位扣除员工社保费未缴费和遣散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查询射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过去2年内受理立案卷宗,仲裁委未受理过您的仲裁申请。如用人单位不给缴社保,员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让用人单位把之前没缴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您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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