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成正兴镇凉风顶村3组成员,2014年签署拆迁协议,至今未安置,在2017年结婚,2018年新生儿入户但是政府没有答复新增人员怎么安置。2021年配偶省内市外农村户口凭拆迁协议婚迁,因原村社区全部拆迁,然后户口暂时迁到了镇上集体户,配偶是否算是原经济组织的成员,能否享受新增人员安置?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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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据您自述,您系正兴街道凉风顶社区3组村民,2014年拆迁,未安置,拆迁后结婚生子。您配偶和子女能否享受安置,将来按照您所在的拆迁项目正式实施安置时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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