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江区公平镇分水村的村民 现在村上通知要对我们房屋进行拆迁,每个人头20W,加上住房补贴,但是没有我老婆的钱,只有房子,我老婆是2014年我们结婚后迁入我村,她当时迁出他们村的时候就不在享受他们村任何待遇,现在我想咨询下像她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她难道不应该和我享受相同的待遇嘛,还有我们这次拆迁属于什么拆迁,政府有出文件说明具体的拆迁补偿问题吗? 另据村上说同意签字后要收我的房产证,然后拿去抵押,在把拆迁款拿给我们,我想问这个符合法律法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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