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小关庙后街27号院,收取不合法费用“开门费”不符合物价局、物业管理处规定,国家并没有规定业主进入小区需要缴纳“开门费”。
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突然通知晚上回家要收取开门的“过路费”,对于晚上超过12点收取"开门费",保卫处也没有"业委会"通过的收取“开门费”的相关通知。
希望相关部门能针对成都“特色”收取“开门费”和“快递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整改措施。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1月25日
王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草市街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投诉小关庙后街27号物业员工收取“开门费”的问题,我办工作人员于2021年29日与该物业项目负责人联系,物业项目负责人表示一直要求员工不允许收取“开门费”,请您与其联系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如该问题属实,其将责令员工原价退回。
于2021年29日下午13:00与您联系,表示知晓。
草市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