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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民办教师工资和养老
2021-11-23 19: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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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86年开始在公办学校代课,年年任教毕业班,97年在不准代课老师参加中师入编考试的情况下,去参加成人高考,2000年大学毕业。2000年代课老师一刀切辞退,教育局领导根据我的工作业绩和学历,叫我在偏远农村创办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弱智儿童上学难。我于2000年9月投资在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尖峰村创办农村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教龄36年,至今还工作在乡村教育一线。 在几十年的农村教育中,我长期教复式班,每天天不亮起床,坚守一整天,每天工作十五六小时。由于长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压力大,经济拮据,生活清苦,营养不良,现头发斑白,严重失眠,视力听力下降,身体严重透支,面黄肌瘦,未老先衰。 地方政府把偏远农村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甩给我们几十年,我们未收学生分文学杂费,兢兢业业地为党工作,至今还战斗在乡村教育一线。可政府未给我们一次转正的机会,未给我们发一分钱的工资,未给我们买一份保险,未评定职称,未连续累计教龄。为了同工同酬,我们多次请求地方政府解决工资和养老,可地方官员以“莫政策”来搪塞,长期有编不补,对老百姓实名反映的问题,一口否认,对上歪曲事实作假回复,对下置之不理,始终不予解决。 2009年6月政府搞园区建设,以2.1万元/亩征用了我的土地,当时分得1.2万元/人的土地补偿金,现一家三口无寸田寸土,无工作,无技术,无经济来源,又年近花甲,实在无法另谋高就。 请求:1,落实国办发2018(82)号文件第七条,加快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尽快入编。 2,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西部偏远农村非营利性小学义务教育民办教学点,在职民办教师的工资和养老。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尖峰村小学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1-11-29 1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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