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御府交房至今已有两年之久,但是始终未能办理产权证的首次登记,已过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恒大现在情况困难大家都知道,但是这一切却让我们老百姓本来就困难的情况雪上加霜,联系过恒大地产,说是还在准备筹钱准备资料,恳请政府政府督促恒大地产早日办理产权证首次登记,同时批准动用监管资金账户办理产权证首次登记。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来话后高度重视,赓即开展调查。 经查,该项目暂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杨先生回复目前正在完善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置手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合同义务,待开发企业提交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后,将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及时开展不动产首次登记、分户登记工作。
开发企业应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违反合同约定的,您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