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兴发铂金公馆3幢1单元204号,外有一处平台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具有使用权,旁边邻居也称有使用权,权属存在争议,邻居遂带大批人员强行拆除、破坏财物,并将出入门封锁,与黑恶势力无异,居住权受到极大威胁,报警后也没有得到解决,烦请立即处理。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高度重视,特指派汉仙桥派出所联合游仙区兴发铂金公馆物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走访,发现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民警现场联系游仙区兴发铂金公馆3栋1单元205号业主、游仙区汉仙桥社区工作人员及游仙区兴发铂金公馆项目开发商,促使几方明日约定时间就您和205号业主所争议公共阳台使用权的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可就争议问题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如需咨询,请联系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联系电话:(0816)2294110。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