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现在遇到这么一个问题,需要您们帮忙解决。我的爱人是独生子女,他在部队服役16年,退役时符合落户政策,将户口转到我的户口所在地成都市龙泉驿区。后来我的公公婆婆满了60岁以后,依照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政策,也把户口迁到我们这里。因为我们是农村户口,满了60岁的老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养老保养,但因他们二人是外地迁来的,需要满了三年才能购买。今年11月份刚好满三年,我们去购买时,被告之购买不了,因为他们二位老人每个月领取的国家财政补贴的年满60岁老人每月110块钱是由原户口所在地泸州市江阳区社保局发放的,必须那边社保局终止了,我们才能在这边社保局购买这个农村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如何才能在原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终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10时16分,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由于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请您及时与区社保局权益维护受理科(北泉路777号,028-84866207)联系,配合调查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日10时16分,与您联系,电话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