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西河街道大龙村参加锦绣天府项目的村民,我因在2020年8月31号之后结婚生子,现在户口上到集体户,我们村委会明确表示,小孩分不到新农村房子(目前房子也没有在修建当中)如果地方征用,小孩也分不到安置房,请问我们房子都没有拿到,地方也没有征用,为什么小孩分不到房子,那国家提倡生三胎干嘛,连一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麻烦领导替老百姓解决实质生活问题,我的电话24小时开机。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西河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是大龙村8组村民,经联系沟通,您反映的是大龙村锦绣天府项目农民集中建房安置问题,按照《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大龙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九条参与项目的其他特殊人员的认定:1.参与项目人员已孕待产的婴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由户主提出申请,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怀孕建档证明在项目锁定时间之前到村民委员会备案,待婴儿出生后,凭出生证明认定为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以2020年8月31日24:00为项目参与人员锁定时间节点。
您在2020年8月31日之后结婚生子,故您的孩子不被认定为项目参与人员,不享受农民集中建房安置。
以上情况西河街道大龙村已于2021年11月24日14时3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