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一、责令盐亭县人民政府立即公布“9.22”万安汽配城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组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依法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二、责令盐亭县人民政府妥善处理D幢全体受灾户因火灾受到的损失。
三、督促相关部门把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挂在心中,为群众办实事,不要不作为、慢作为,更不要敷衍拖延。 事实和理由:
一、2020年9月22日19时21分许,盐亭万安汽配城D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452平方米,导致D栋所有商铺内物品以及D栋建筑整体全部烧毁,直接财产损失905万元,D幢全体业主财产损失共计525.432万元。
二、事发后,D幢全体受灾户多次要求盐亭县人民政府查明此次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2020年10月15日,盐亭县应急管理局作出了书面信访回复处理意见:“盐亭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了“9.22”万安汽配城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组,正在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关于相关部门尽快查清着火缘由,赔偿损失的请求,将根据事故原因,按规定对相关损失依法赔偿”。2020年12月21日,盐亭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没有明确起火的原因,更没有查清灾害形成原因以及此次事故的责任单位。此后,D幢全体受灾户多次向盐亭县信访局、所在街道办、向省、市、县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情况,请求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解决D幢全体受灾户受到的财产损失,但相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无人过问。盐亭县人民政府从事故发生之日至今已长达一年之久,未公布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也没有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更没有对D幢全体受灾户受到的损失进行妥善处理。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严重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D幢全体受灾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由于绵阳中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物业服务公司长期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义务,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给D幢全体受灾户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盐亭县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在事发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事发一年之久,没有公布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D幢全体受灾户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盐亭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立即公布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法律责任,妥善解决D幢全体受灾户损失,维护D幢全体受灾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租户你好:
在县火灾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司会同县国资办、税务、发改以及国投公司初步完成受灾租户的损失核量,目前我公司已成立工作组专项负责“9.22”火灾事故后续处理工作,正在积极研判责任相关问题和补偿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