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儿子在本县赵镇杨柳街1261号保利.堂悦府购得11栋1265号商铺,并已缴纳全款。
今天之所以提出疑问,是该商铺已被一名叫余和强(身份证号码:510322198810757X)的人所购,我们相当于通过售楼部又在其手上购买。售楼部解释为余一次性购得保利堂悦府所有商铺,再委托他们出售。
为防意外,诚询相关部门此事是否真实,也请相关部门调查此操作的合法合理性!
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与开发商及购房人联系,你的购房问题是通过成都堂悦金街房地产代理中心受理网签在余和强名下的一间商业,你本人知晓并已签订买卖协议,后续只有等余和强办理不动产证后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
我局已于2021年11月23日电话告知本人。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