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富和苑10栋三单元7号住户,2021年11月17日因欠费自来水公司没有给予任何通知将我户自来水关闭,我于18日续费后自来水公司安排人员通水,19日无故再次将我户自来水关闭。晚下班后得知无水,致电询问自来水公司并说明我户已于18日续费再次要求安排人员来开水,自来水公司先推说物业,后说联系抄表员。抄表员以下班为由拒绝前来开水,要明天早上来开水。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任然不来开水,并说“现在晚了,如果在来的路上出了安全事故算我的吗?”后再次致电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电话不果。
尊敬的领导 ,我想询问一下因自己工作失误造成他人的不便该如何去补救,另做为一个服务性公司是否只需要一个服务热线电话而没有提供一个监督管理电话及投诉电话。一个公司没有安排一个值班人员处理临时事务的必要吗?
网友:
您好!您反映“投诉成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逾期未缴纳水费,自来水公司可给予停水处理。经核查了解,成都首创水务公司对水表欠费的用户,以连续三个月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用水情况,由于业主收到欠费信息后未通知租户,造成您对水表欠费问题不知情且导致停水,经缴纳水费后已恢复正常供水。我局要求首创水务公司与用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提供客户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