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鸿湘村的村民,我想问一下我们这搬迁需要交房屋宅基地房本和房产证,搬迁补偿只补偿了房产证上的居住面积和地面附着物。没有房屋宅基地面积补偿。这样合理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煎茶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煎茶街道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住房安置对象须以房屋实体和持有的有效房屋使用权证等证明所记载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结算依据,进行住房安置。
以上情况于2021年11月23日16:00、16:30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