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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新景璟誉府小区开发商乱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380115059  2021-11-19 14:23 已回复

你好,我是这个小区的业主,这个小区的房子在高新区中和镇卖250-300万一套,单价2万。今年9月份开始交房,宣传的时候各种交付标准均没有达标(装标4900元一平方),马桶偷偷更换配置换成最便宜的马桶(差价开发商就贪污了!),停车场的装修也没按当时的宣传交付(宣传的时候是豪华停车场,现在呢就是一个刚需停车场),还有中庭绿化各种减配,还有税费问题是按10%收的业主(实际他按9%交的税)。把我们业主当傻儿子整,交房了物业费是3.4一平(你要知道这个标准是中和镇最高的物管费了!整个中和镇都没有比这个更高的物管费了)结果请的是他们自己家的物管公司1.2一平标准的看门大爷来打法我们!请问我们为什么还要按3.4的标准交物管费?


还有现在开始卖车位了!又开始举着吃人血馒头的镰刀疯狂收割,一个车位卖18万!(周围的小区才5万!!)我们不买车位,就收停车费一个小时2块钱!!逼我们业主买车位… 请问政府一个问题。我们花了3代人的钱包贷款在成都买房,结果是这种各种恶心我们老百姓的操作,开发商凭什么不受约束?凭什么把我们当韭菜割?我们现在21世纪都是有文化的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是不是该改一下了?

现在的诉求:1 减配装标问题请重查。

 2. 税费问题请重查。

3 ,停车位问题请重查

4,物管费货不对板请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9 13:0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税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园城市建设局核实,关于新景璟歆府房屋配套设施的相关问题,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三十一条约定“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买卖双方均视为要约”。公园城市建设局要求开发企业加强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纠纷矛盾。关于新景璟歆府开发企业交付的马桶盖与约定的不一致的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于2021年9月6日就新景璟歆府项目有关问题约谈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马桶盖主选品牌为“小普P8-AI0010/V”,备选品牌为“科勒K-4736T-0”,因前述品牌型号停产,故采用备选品牌升级款“科勒B-330”。公园城市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纠纷矛盾,因房屋交付与合同不一致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您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17时06分、18时08分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53247。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的规定,商品房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应由当事双方就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事宜协商后签订服务合同,按约定标准执行。如果出现单方面违反约定的情况,建议当事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物业费按合同执行,如物业服务不达标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咨询,我局正加大疫情期间巡查和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已向投诉人进行解释。疫情期间,请做好安全防护。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1月24日15:07时,与您联系告知。
经税务局核实,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22日11时-11时30分多次与您联系,您均没有接听电话,请核实需要投诉的公司名称后拨打87359799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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