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最近几个月经常接到自称利民消防中心的人,打电话来说政府要求企业每年要参加消防培训,当我方多次要求对方提供政府相关要求文件后,提供给我公司一份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的消防培训文件,但此文件中的政府公章有明显P图痕迹,对此,想咨询一下,政府是否真的有相关消防培训要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培训。成都市利民消防中心并不属于政府部门,该中心多次电话联系您并称此次培训是强制要求参加,属于成都市利民消防中心单位行为,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无关。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