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经典名苑二期,开发商说房子卖完了,办理房产证,到现在开发商办公室在哪里都不知道,以前的售楼部已拆除,开发商电话也打不通,恳请领导彻查此事,开发商是不是没有资格办理房产证,我们全款购房,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房产证办不下来,我们心里面一直不踏实,我们的房屋已经交付了三年了,而且现在还没有正式的合同,只是我们与开发商的合同,我们辛辛苦苦挣了几十万,而且现在一点保障都没有,对于我们这个不懂法律,没有文化的人,也不知道怎么走法律程序,跪求领导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留言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达川区河市镇经典名苑二期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包括调查经过)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办证点”于2021年4月1日入驻高新区政务中心以来,暂未收到关于河市经典名苑二期首次登记的申请。
二、政策依据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三)、《达川区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纪要》(第七期),八、关于“经典名苑”项目的问题,一是将该项目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二是由区住建局为该项目出具消防检查意见,清算并追缴该项目配套费,并签署同意办理不动产登记意见;三是由河市镇政府负责收集该项目纳入“两违”的处理意见和缴费依据,督促开发商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善消防检查意见,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是由区规编中心按现状进行规划技术审核,并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争取该项目按现状进行规划。同时签署同意办理不动产登记意见;五是由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规划核查,按当时市政府公布的划拨土地价格收取土地划拨价款,并按现行标准收取每户土地出让金,同时签署同意办理不动产登记意见;六是由区税务局负责核查并追收该项目应缴税费,同时签署同意办理不动产登记意见;七是按照“处理与办理相分离”原则,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办理不动产证。
三、处理结果
目前,各职能部门正在按相关程序推动完成工作;区遗留办已出具综合审批表,待各职能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我局将依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再依申请为您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如果您认为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为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涉及相关法律和司法程序问题,建议您向司法局或者人民法院咨询。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仍有相关问题需要反映咨询,可致电0818-2856113详询。
(经办科室: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经办人员:李欣嵘;审签人:邓大学)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