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这是我第二次提问咨询了,关于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红旗村拆迁问题,红旗八社拆迁后是否允许在自家剩余土地批宅基地再自建房屋的问题,从2018年拆迁到现在一直没有处理农民的安置问题。在自家土地再自建房的问题可以怎么处理?
尊敬的网友,你好!根据夹江县园区建设规划和夹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你户处在夹江县工业园区内,不能自建农房。在拆迁时,你户若选择了价购,则不能享用农村宅基地,若选择了安置,则需在政府规划的范围内,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