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们好!2021年6月刚在新津区普兴花样年好未来按揭购房。10月惊闻花样年美债违约,今又闻花样年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成为执行人(立案日期:2021-11-16)。我万分焦虑!眼看我那辛辛苦苦的首付购房款将会石沉海底?现在还得每月还银行的按揭贷款!请领导为我们做主啊!能够归还我的首付款和解除购房合同!感谢!
就您反映的购买了花样年好未来项目房屋,因听闻开发企业外债及其他原因,担心该项目存在风险,现要求企业解除合同及退还您已缴纳的首付款问题,我局已要求企业向您做好沟通解释,因您与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因为对合同本身产生的争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由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解决,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同时,我局将积极为您及企业搭建沟通平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