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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注育儿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16 19:52 已回复

四川省卫健委发布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注育儿假的指导意见,指出的意见: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这个自然年度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还是指孩子出生之日到第二年生日?这就是说在条例执行的2021年,家中有已满2周岁孩子的父母是2021年和2022年度孩子未满3周岁前都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共计享受2次),还是只能在孩子满3周岁前享受一次育儿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9 16:4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
2021年11月17日16时58分,锦江区卫健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已知晓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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