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危房重建补贴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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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危房重建补贴未解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16 17:19 已回复


罗书记您好:
我是盐亭县岐伯镇麒阳村八组的村民。我们家因为我爸爸2019生重大疾病,花费巨大,然后在同年11月份申请了低保。但是因不幸过于严重于2020年2月20日去世!然后家里因为他生病去世欠了部分债务,房子因年久失修,暂时不敢重建!但是在2020年年底房子确实太危险,面临即将垮塌的风险,所以我妈妈蒲宜春就向当地村干部咨询低保户房屋重建补贴政策!他们明确答复有补贴!低保有两万,还有修房补贴看今年的补贴标准才能确定一共多少!所以当时我妈妈因为没有文化,就在我舅舅的陪同下把所有申请资料都准备完善并上交给了村书记刘桥!就是2020年12底到2021年一月之间提交了所有资料(包括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建房申请资料)一同上交!因为我和我妈妈是两个户头,我们们申请了修建!然后国土局以及村干部一起到家查看情况,并同意拆除重建!于是过完年,我们就着手拆除重建工作,与六月份完工,并申请验收!但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验收,上个月底我妈妈去找村干部,咨询怎么回事,反而被回复没有补贴,还被吼了一顿,她当时就委屈万分的打电话给我!因为她一个没有文化的老农民,就这样被无情的伤害吗?一个人没有关系就应该被欺负?我们是正常流程走完了,申请了提交了资料,被明确告知有补助,而且今年的政策也是有补助的!为什么一切完成了却没有了?我写过三次到盐亭,前面一直回复我,我妈妈低保七月三十号被取消了,九月份申请就不符合条件!明明我们是在低保期间内申请重建并完成!凭什么没有补助?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从一开始的明确有补助,到修建完成却突然就没有了?我们只说今年上半年!七个月时间内是不是低保?我们有没有申请?为什么低保期内申请修房,申请通过,既然都说过了有补助,国土局也来查看了,同意动工!为什么拆除修完后补助就没有了?这中间七个月时间,不存在九月份才申请的问题!为什么是九月份申请?国家规定前面一到七月不能申请?不能修房子?那为什么村干部当时不说清楚?反而同意动工?收取了申请资料,承诺了有补助?验收却没有了,这个补助哪里去了?谁领取了?为什么非得扯九月份的事?七月底取消低保,头一天说了一下,第二天就取消了!取消就取消了,但是七月份之前还是低保嘛!为什么六月份就申请验收,不来验收!拖到现在取消低保再来回复取消了没有补助了!低保期内干什么了?我们是在合理合法,有效期内修建完成,就应该有补助!应得到不能说一句九月份取消低保了没有,就能解决的!我们只要求七月内完成的就应该有的,合理合法申请的,合格完成的!不要扯那些后面时间内的了!太打脸了,七个月时间差不是摆那里了嘛?难道你们今年没有过一到七月,没有领取一月到七月份工资?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一直得不到理所应当的保护吗?同一份资料我这次同时提交到市委书记和盐亭县。麻烦合理有效解决!我们会一直持续下去,下次得到同样的不合理答复,我只好同时提交到省上以及更高层次的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亭县岐伯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6 17:10

周杰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1月22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国良召集镇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峻铭、副镇长岳东辰、村镇建设办主任王霏霏、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宋昊阳、麒阳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刘桥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峻铭牵头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房建设补助政策问题
2021年1月至今,按照县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镇共实施了两批次农房建设补助政策,一是土坯房重建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是2020年1月1日前上报县住建局备案的,已实施重建但未享受补助的土坯房改造对象。2021年2月19日,我镇对备案对象重新进行了核实上报,因您户不在备案名单中,所以无法享受该补助政策。二是2021年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是“六类人员”(即五保户、低保户、脱贫监测户、脱贫攻坚边缘户和因家庭成员患重病或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的特殊户)。2021年8月2日,麒阳村上报了您户的相关资料,因您户不属于“六类人员”,所以无法享受该补助政策。
二、关于农房建设补助申报、验收、发放的程序问题
农房建设补助政策每年都在变化,所以在当年的农房建设补助政策没有出台前,是无法进行申报的,都要等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后才能申报。补助政策出台后,村两委会对本年度建房的农户逐户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再报送到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再报送到县级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享受政策的农户由县级主管部门和镇、村进行住房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发放补助。您户在准备建房时向村干部咨询的补助政策是去年执行的补助政策,今年的低保户也确实有补助政策。
三、关于您户在建房时是贫困户但申报时已不是贫困户无法享受补助政策的问题
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对农户属于何种类型的认定,都是以上级出台当年的补助政策后,村两委组织申报时农户家庭是什么类型就是什么类型,而不会对补助政策出台前或农户建房时的类型进行追溯。在今年8月我县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出台时,您户已不属于“六类人员”,所以无法享受补助政策。
四、关于2021年1月您户提交的申请资料问题
经核实,麒阳村确实收到了您提交的相关资料,经镇上核查,您户提交的资料是用于办理宅基地审批的资料,而不是申请建房补助的资料。
五、关于在咨询补助政策时村干部态度不好的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反映属实,镇纪委已对麒阳村党支部书记刘桥进行了约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
六、处理意见
由村两委对您户的农房重建情况进行备案,待以后上级出台相关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如您户符合政策,立即组织您户进行申报。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到县群工局向县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或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查或提起诉讼,本处理意见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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