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目前由于全国医保收费系统正在进行切换,过去由地方医保平台的收费系统将被国家医保收费系统替换,但特医食品目前没有国家医保局下发的收费编码,导致医院无法对特医食品进行收费,请给与帮助和解决。
目前我们了解到海南省医保局已下发特医食品赋码号段,请问四川省何时能下发,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此期间请勿重复提交相同内容信件,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崔洋:
您好!您于2021年11月17日向四川日报互动交流栏目反映的关于“特医食品编码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部署,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15项医保业务编码实行 “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相关编码均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发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特医食品并未被包括在内。经向国家局核实,国家医疗保障局暂未对特医食品赋码,也未向海南医保局下发特医食品编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