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原是四川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八组的农村居民,2018年当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划拆迁征用了红旗村八组的农田耕地、林地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及其上自住房用于招商引资建设工厂,但是政府迟迟未修建安置房安置村民
想问一下红旗村八组还未拆完的地是否有文件明确说明不能在自家土地再批宅基地自建房屋呢?
村干部说不允许再自建,但是我们作为一名村名没机会看到文件,想请问一下领导是否有相关的下达文件可以回复一下
谢谢领导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你好!
根据夹江县园区建设规划和夹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你户处在夹江县工业园区内,不能自建农房。在拆迁时,你户若选择了价购,则不能享用农村宅基地,若选择了安置,则需在政府规划的范围内,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