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公公2021年7月份在太原突发脑出血住院,于8月份在老家递交报销资料后,9月份有工作人员联系我们,说白蛋白化验单没有,这项必须是在30%以下才可以报,但我们表明提供资料中有,希望他们再次审核,后在10月份,我们联系工作人员后,她们要求我们再次提供,然后我们重新复印病历,11月份重新递交报销资料.希望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老人突发疾病,花费不少,后续还需要康复治疗,希望能尽快收到报销款项。
给您工作带来不便,望谅解!!
2021.11.15
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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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经查:2021年8月底,邢*艳到金李井镇劳动保障中心交其家属朱*玖异地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相关资料。2021年9月初,我局审核人员在审核票据时发现患者使用了人血白蛋白注射液,提交的资料中缺少白蛋白低于30g/L的化验报告,联系患者家属补齐资料。2021年11月11日金李井镇劳动保障中心将全镇申请医保报销的相关资料交资中县医保中心。目前朱*玖的资料正在审核中,本月内将报销金拨付进病人的银行账户内。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资中县医疗保障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61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