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成都市新津区金融街金悦府住宅室内停车收费超过成都市室内停车收费标准,价格表如图。明显超出成都市停车收费标准,涉嫌哄抬物价!请相关领导部门速查并协调,给小区业主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谢谢!
经调查,该小区未售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委托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管理,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约定了停车管理费计费标准,物业公司对周边住宅小区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完成调查工作后,由开发商制定该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并在停车场出入口、各栋单元大厅及公众号进行了公示。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行为。
关于网民反映该小区防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1]3号)文件要求加强小区管理,切实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