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成都三绕高速(中江境)建设,征用龙台镇玉石村十一社集体土地,其补偿款死亡多年的人可以分得,现活着的李光富一户两人却一分钱没有分到。本社小组代表王代敏的母亲已经死亡了20多年确分了土地的补偿款。代表李月茂和其母亲共3人,确分得了5人。敬请有关领导详查。土地征收的补偿款是补给活人的还是补给死人的?还是补给不是本社社员的?失地农民社保安置是安置失去了土地的还是安置没有失去土地的村民?土地是不是属于私人的?征收的补偿和安置费龙台镇的回答‘占谁补谁’?等等问题。敬请有关领导详查。
网友您好!2021年1月13日,龙台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向原玉石村十一社艾伏玖、李权就其反映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问题进行了解释并作出了正式文件回复。2021年2月7日,龙台镇根据信访人的要求,组织玉石村村干部、玉石村十一社社员(约50人)召开社员大会,再次对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等问题进行了解释。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的购买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讨论决定,若信访人仍坚持自身诉求,可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