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户口在天府新区新兴镇柏杨村,这边在拆迁安置,我们都是属于二婚,2020年4月2号领的结婚证,我在湖北老家没有享受任何拆迁安置政策待遇,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特安政策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新兴街道集体土地搬迁项目严格按照成都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天成新办法【2019】15号文执行,该实施细则第二条住房安置对象第二款对下列人员给予特殊住房安置第二项配偶投靠人员:户籍不在本集体,与本集体在籍分配人员系夫妻关系(再婚需满3周年)且长期居住在本地的,提供户籍地镇(街)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可特安1人。2、关于土地整理项目,新兴街道土地整理办公室分别于2021年11月15日11时20分、13时20分、14时38分与您电话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建议您拨打电话联系028-85600217进行详细咨询。
以上情况于2021年11月15日11时20分、13时20分、14时3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的电话均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