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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乐山出租车转公司要交260给新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12 23:29 已回复

本人是乐山一名普通出租车司机,发现乐山出租车现在很多管理上的问题。一 ,我们的出租车巡游证是全市运管发的,但挂靠公司后却不能开其他公司的车,但头像却是同一个系统调用。这导致数量少的公司很难找到带班司机,大家经常超负荷开车,有事找不到人带班。二 转到其他公司,公司要收260元的转公司的钱。同一个系统换个挂靠公司的名字我们就要出260而且还不算所有资料重新弄一遍花的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8 10:4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乐山市出租汽车要交260给新公司”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诉求:本人是乐山一名普通出租车司机,发现乐山出租车现在很多管理上的问题。一、我们的出租车巡游证是全市运管发的,但挂靠公司后却不能开其他公司的车,但头像却是同一个系统调用。这导致数量少的公司很难找到带班司机,大家经常超负荷开车,有事找不到人带班。二、转到其他公司,公司要收260元的转公司的钱。同一个系统换个挂靠公司的名字我们就要出260而且还不算所有资料重新弄一遍花的钱。
办理情况:
一、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管理规定,驾驶员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应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持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由所在公司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登记注册并办理服务监督卡后上岗。变更服务单位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和更换服务监督卡。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应当申请注销服务监督卡。按照规定,驾驶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定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后,只能由所在公司为其办理从业资格证注册并办理服务监督卡后上岗。
二、按照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为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中心城区各出租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自身企业规模已建立自己的代班驾驶员库和组建自己的代班驾驶员队伍。因受疫情影响,加之代班驾驶员收入不如正班驾驶员稳定,部分“代班”驾驶员向行业协会和公司申请转为“正班”驾驶员,造成“代班”驾驶员数量减少。
接到网友建议后,中心已要求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合理增加、调配人员,解决网友提出的代班驾驶员不足的问题。
三、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对新进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新进从业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络培训和线下培训,总计费用260元。经查,目前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并未对新进从业人员收取除260元以外的其他费用。

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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