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在2019年给原碗泉乡大林村,异地扶贫项目供应的砂石,水泥等材料费,当时撤乡并镇,碗泉乡把扶贫专项资金带到开封镇,原大林村把拨款单给我填好,叫去交税,税票开好到政府签字,党委书记,镇长,都不理会,一句话没有钱,让上界领导按排完了。我只想问一句,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扶贫专项资金,他们大手一挥就能安排?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2018年为原碗泉乡大林村易地搬迁自建项目供应材料的情况属实。经核实您所提供的相关票据,所欠资金16万余元。但因您尚未将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到我镇进行资金审核,故不能进行拨款。因此,希望您能尽快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待资金核算清楚后,我镇将立即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拨款。上述情况我镇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3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