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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投诉成都金明汽贸,设局欺骗多名消费者进行
2021-11-11 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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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19年5月买的车,被引导进行贴息贷款,说的贷款91700,我只需要还82012本金就好,产生的利息由成都金明汽贸有限公司(原名大邑县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还,这是他们的优惠促销活动。签贴息贷款合同时,金明汽贸的业务员,在合同上写我的贷款的总金额为91700,为什么我明明只还82012,要给我写91700,而且合同上写“自愿给金明汽贸9700元”,也没有写这九千多是以什么目的要给他们,我为什么要给这九千多。业务员表示,“这只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一个说法,我不用管这个说法,我实际只贷款了82012元,也只需还82012,共贷款36期,我只需还前29期(29期金额就是82012),剩下的7期由成都金明汽贸有限公司继续还,至于这7期里面的钱是什么钱,有多少本金和多少利息都和我无关"。同时强制要求在他指定单位购买保险(和市面上其他正规保险公司相比,四川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高出市场一大截,每年都是五千多六千左右)

   至2019年7 月贷款开始后,我每期按时还贷,现已还清前29期贷款并且一直在金明车业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保险,整个3年期间,我的保险是在4月份到期,前1年金明汽贸工作人员在保险到期时会通知续保,后都是主动续保,并在今年第27期的时候我主动打电话主动打电话询问贷款还有多少期还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回复还有2期也并没有告知其他的而且(合同只有一份而且并不在我们手上),还清29期的时候我打电话询问解压大本事宜,工作人员告知我已违约,说我2022年的保险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在第28个月进行购买,他们不会贴息,要求我自己支付剩余7个月全部贷款。

     现有以下问题,请贵局调查核实:

1 我按期还清了29期款项,中间无任何1期违约,没有使金明汽贸产生任何实际损失。且合同只有一份也未载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联系他们履行贴息协议,但我在第27期的时候主动打电话询问了金明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什么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我需在第28期的时候续保2022年的保险费用,(2019年购车时工作人员只告知需要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3年保险合同并未说明续保3年),中间几个月故意不通知我,直到我还清了29期贷款联系他们解压的时候才通知我违约了,分明就是故意设局欺骗消费者!

2、我在今年4月才在他指定的地方买了2021.5-2022.5的保险而且这已是我在他们制定的地方购买的第三年保险,现在还在保期内,为什么一定要在2021年10月提前大半年时间购买2022.5-2023.5年的保险,他们说过了11月就无法续保也不符合保险行业规定。

3、一直告诉我只贷款了82012,实际利用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了91700

我的诉求是:

 1、我没有见过金明汽贸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我自己和银行的合同也被扣押在金明,我没有看到和收到过,并且合同只有一份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他所说的违约需补齐后7期的贷款我不承认,因我在第27期的时候主动打电话询问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并没有告知我。

2、第四年保险我也不会在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购买,实在是太高了,请金明汽贸完成剩余7期还款义务。因为基于保险行业法律法规,我在保险期间完全可以购买下一年的保险,不存在金明所谓的“已经买不了”,他们的做法是明显违背市场规定的,且哪一天买保险对于金明而言并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失,他们在我主动联系后也并没有告知我需要在多久购买保险,故意延迟到到期后在说,存在故意欺骗隐瞒,也属恶意行为。

                                        请领导调查处理以上问题,辛苦、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回复时间:2021-11-18 09: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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