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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公积金对冲商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11 13:42 已回复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积金对冲商贷,是怎样的流程,需准备什么材料,需找相关哪个单位,需满足什么条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6 16:15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公积金对冲商贷,是怎样的流程,需准备什么材料,需找相关哪个单位,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按月提取还贷”的适用对象和具体实现方式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二)“直冲本息”与“定额提取”的适用范围
1.“直冲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差额部分再从借款人办理贷款时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中补扣。
该方式适用于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
2.“定额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协议约定的每月提取金额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提取到协议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该方式适用于其他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其他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3.成都公积金中心组合贷款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商业贷款部分采取“定额提取”。
(三)“定额提取”收款账户的约定
1.缴存职工如为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的持卡人,提取资金划转至委托扣款账户。
2.其他符合“定额提取”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资金划转至本人住房公积金签约卡;无住房公积金签约卡的,提取资金划转至本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开设的正常I类银行储蓄账户。
3.上述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可通过对外公开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合作银行列表》查询。
(四)“按月提取还贷”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时,需要符合贷款尚未结清、缴存职工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配偶、同一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除外)、没有尚在履行过程中的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或按月提取协议等条件。
(五)“按月提取还贷”与存量“按年委托提取”
缴存职工已签订原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可选择按原有规定和协议约定继续执行,也可选择终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后新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同一套住房有两人及以上符合提取条件的,选择的还贷提取方式及签订的提取协议种类应一致。
(六)“按月提取还贷”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线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临柜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1年11月16日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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