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诉求:请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付我司推广尾款4.68万元(大写: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情况描述:
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0日与四川百涪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四川服务中心-成都百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百度整合营销推广服务协议,合同金额9.68万(大写:玖万陆仟捌佰元整)。目前项目合作已结案,剩余尾款4.68万元至今未支付,合同约定所有款项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截至目前违约金为:1.25万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此次合作项目是辅助江油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推广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官网2021年9月20发布的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名单,江油市已经创建成功,按照中央国务院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江油市文旅局已违反此规定。
创业融资不易,恳请领导协助解决尾款事宜,感激不尽。
网友:
您好!您关于“江油市文广旅局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与贵公司签订了金额为95000元的推广合同,已支付50000元整,目前尾款资金正在走申请拨付程序,待程序通过后我们将及时拨付。 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经办人:石先军 联系电话:0816-3252244
江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