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休产假休了173天,加上纯母乳喂养假30天,共计203天,此期间公司未发放我的工资,无经济收入,现已回公司上班,公司答复我产假期间工资是基本工资×休假月数,我现在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KPI,现公司只按我的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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