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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美家寓公司霸王条款
2021-11-10 21: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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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或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不要转社区!不要转社区! 被举报企业: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实际办公经营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新希望大厦1栋1单元15楼1508号 本人于2021年3月在美家寓租房,位于武侯区双楠府邸8单元1035,期间看房时先是被网上可月付 大面积的假图片吸引添加美家寓工作人员微信,开始看房,由于当时就业于红牌楼广场附近该住处步行上班很近,所以很中意,工作人员说看的人多可以先签合同把房子定下来,然后去公司签合同,由于之前时间紧迫,又急需住处,没有考虑太多,于是去公司签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跟我们说5月需要交第二季度的房租,工作人员说不租不退押金,想着反正也要住下去,想着1300的押金退不了,签合同当天公交了一年物管费一年维修费房租及押金4636元。5月份交一次8月份又交了一次,由于11月份要离开成都,10月26日跟房管提出不租了,他让我们自己转租出去,转租出去后那样才会退押金,在我们这边在考虑如何转出去的时候,发现该房间已被租出去了,我们并没有说放弃转租不要押金,他们就租出去了,并且没有告知我们,看到负责人发的消息,询问租出去了吗?那是否退押金,直接说不退,我们这边也没收到任何消息说帮我们转租,11月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退房了,我说是的,没说到押金方面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不是同一个,打电话询问我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我退房后是否对退押金有影响,当我再次询问管理人员能否退押金,她果断说不能,之前的管理员并没告知我。希望政府人员认真核查,交租3次都是打入公司名为薛建强 的建设银行卡号  并未收到相关增值税发票也无回执,存在重大偷税漏税嫌疑。 合同中有“只收不退”和“押金不能抵扣房租”的霸王条款。 诉求:依法合理退租,退押金,退剩余物业费和维护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武侯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1-11-15 16:56:2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1-12-14 16: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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