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或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不要转社区!不要转社区!
被举报企业: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实际办公经营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新希望大厦1栋1单元15楼1508号
本人于2021年3月在美家寓租房,位于武侯区双楠府邸8单元1035,期间看房时先是被网上可月付 大面积的假图片吸引添加美家寓工作人员微信,开始看房,由于当时就业于红牌楼广场附近该住处步行上班很近,所以很中意,工作人员说看的人多可以先签合同把房子定下来,然后去公司签合同,由于之前时间紧迫,又急需住处,没有考虑太多,于是去公司签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跟我们说5月需要交第二季度的房租,工作人员说不租不退押金,想着反正也要住下去,想着1300的押金退不了,签合同当天公交了一年物管费一年维修费房租及押金4636元。5月份交一次8月份又交了一次,由于11月份要离开成都,10月26日跟房管提出不租了,他让我们自己转租出去,转租出去后那样才会退押金,在我们这边在考虑如何转出去的时候,发现该房间已被租出去了,我们并没有说放弃转租不要押金,他们就租出去了,并且没有告知我们,看到负责人发的消息,询问租出去了吗?那是否退押金,直接说不退,我们这边也没收到任何消息说帮我们转租,11月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不是退房了,我说是的,没说到押金方面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不是同一个,打电话询问我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我退房后是否对退押金有影响,当我再次询问管理人员能否退押金,她果断说不能,之前的管理员并没告知我。希望政府人员认真核查,交租3次都是打入公司名为薛建强 的建设银行卡号 并未收到相关增值税发票也无回执,存在重大偷税漏税嫌疑。
合同中有“只收不退”和“押金不能抵扣房租”的霸王条款。
诉求:依法合理退租,退押金,退剩余物业费和维护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后,您已与我局玉林税务所管辖的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终止,押金已经原款退还,不存在不开发票的违规行为。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1月15日16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对我局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要求撤诉。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武侯区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费问题,经了解,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退款。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2月7日电话与您联系,您已知晓情况。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