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泥、砂石、商混、钢材等建材价格短期内快速上涨,有高达50%。有些项目财评后几个月才招标,造成财评采用的信息价与市场价不对称,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如今出现这情况,大部分合同使用不调价或固定价,风险全由中小微企业负责,显失公平,已经严重影响到项目的履约情况,请问四川工程建设领域会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吗?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形成实际材料价格和合同约定价格争议的,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合同约定争议处理方式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