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泥、砂石、钢材等建材价格短期内快速上涨,有的高达50%,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根本无法买到的情况,因有些清单财评后几个月才招标,投标清单限价、财评价与市场价脱钩,大项目还好正常调差,而对小微企业承揽的项目,大部分合同使用不调价或固定价,风险全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企业亏损,已经严重影响到项目的履约情况,目前省外多地已出台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的指导性文件,请问四川交通行业会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吗?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形成实际材料价格和合同约定价格争议的,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合同约定争议处理方式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