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大邑县 » 金明汽贸有限公司以0利息欺诈消费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3.15 求助】金明汽贸有限公司以0利息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hengende  2021-11-09 14:11 已回复

在四川问政网上看到很多条关于成都金明汽贸贷款贴息骗局的投诉,包括在内自贡荣县几十位购车主有相同的被骗经历,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我是20199月买的车,被引导进行贴息贷款,说的贷款10万,我只需要还10万本金就好,产生的利息由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原名:大邑县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还,购车时付了他们手续费4千,同时在他公司买保险三年,保险不会比外面高,这是他们的一个优惠促销活动(工作人员解释)。签贴息贷款合同时。金明汽贸的业务员,在合同上写我贷款的总金额为11万多,我问为什么给我明明只贷款10万,却要写我贷款11万多,而且合同上写自愿给金明汽贸1万多元钱,也没写这1万多是以什么名目的要给他们 ,我为什么要给这一万多。业务员表示,这只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一个说法,我不用管这个说法,我实际就只贷款了10万,也只需要还10万,共贷款36期,我反正只需还前29期(29期金额就是10万),剩下的7期由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继续还,至于这7期里面的钱是什么钱,有多少本金和多少利息都和我无关。同时强制要求在它指定单位购买保险及保险项目,和市面上其他正规保险公司相比,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高出一大截,实际保障权益低。(第一6千多,二年9千,也问了一下其他受害者,第三年我这种情况至少保险费在1.5万以上)。

      20199月贷款开始后,我每期按时还贷,并且一直在金明车业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明显虚高于市场价格的保险,整个2年期间,金明车业没有进行任何提醒义务,全是我自己提前主动联系办理保险业务,在这期间多次询问卖车的地方,贷款在什么地方办理的,给银行签署的协议在哪里?回答是:给大邑县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联系不上,经办人员走了,这才知道自己进入了套路贷。直到今年10才通过信用卡中心,知道我的贷款是在成都市青阳区长顺街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办理的

现有以下问题,请贵局调查核实:

一直告诉我只贷款了10万,实际却利用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1万多,委托他们贷款的证明在我签字时内容是空白的,后续内容是他们自己填写的,多出的1万多贴息合同上写自愿给他们,我疑问时业务员解释只是公司内部的说法,你实际只贷款10万,也只需要还10利用话术来设骗局。我在这次购车中:给了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所谓的“手续费”4000元,10知道自己进入了套路贷后,给银行结清尾款时才知道每月还有300元手续费及三年利息1万多,从购车到现在也未见到与银行签署的协议。

我的诉求是:我已提前还清银行贷款,现在的诉求是承担只限于10万本金+10万产生的分期利息,其他多支出的费用退还。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所谓的“手续费”4000元,每月300元手续费只限于10万本金+10万产生的利息,这1万多所谓自愿给的钱+1万多产生的3年利息,我不认。我没有见过金明汽贸有限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我没有看过和收到过。

 请贵局调查处理以上问题,辛苦、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国资金融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1 09:42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车贸易公司与您(18990051916)签订了《金明金融贴息协议》,协议规定您向银行申请车贷,贷款期限为3年36期,协议约定客户每月足额还款月供29期,在无逾期的情况且第2/3/4次保险在金明公司指定渠道按时续保前提下,金明公司补贴客户剩余7期的月供,否则按合同就不予补贴剩余7期的费用 由客户自行承担。
经调查,您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归还贷款,认为金明公司收取前期手续费不合理,因此才进行投诉的。
收到办理通知后,国资金融局高度重视,于2021年11月10日到金明汽贸公司现场协调,您2021年8月在金明公司续保成功,2021年9月28日联系金明公司要求退保,说是要卖车,金明公司明确告知客户如果退保将要自己承担贷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客户是同意了自己承担费用,现在这笔贷款在9月已经办了结清,车辆所有手续给了客户,客户本人确认签了退保承诺函,并告知客户退保后您自愿承担《购车贷款贴息协议》所有违约责任及银行剩余贷款。

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2021年11月1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