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远洋海员近期回家休假我的具体情况是:2021年9月中从阿曼起航于2021年10月10日靠泊山东日照港卸货,期间没有与港口个人有过接触,卸完货后再次起航于2021年10月26日靠泊江苏大丰港继续卸货,于10月27号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1月1日办完所以手续下地开始休假于当日中午到达大丰隔离酒店开始集中隔离,预计解除隔离时间为11月15日。期间购买回川车票时看见四川疾控发布的隔离政策为: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凡到达四川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或者集中隔离直至满21天。后来咨询社区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要集中隔离不满21天的都要隔离满21天,也就是14天集中+7居家或集中。这里有两个时间节点我不是很明白,一个是四川疾控发布的(入境时间21天),一个是社区的(集中隔离21天)。我个人的理解是:我回国时间是10月10日,到我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川时间远大于21天了,按照四川疾控发布的信息我就不应该在隔离了。对此希望有关部门能解答一下是否是我对四川疾控发布的信息有误解。谢谢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