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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建言】关于提升新繁文物保护等级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rabbit52520  2021-11-05 19:01 已回复

新都文化局领导:

      近期看到成都周边很多以前未受重视的古镇正焕发新的契机,联想到新繁有很多剩余的古建筑未得到应有保护,希望能通过对古建筑提档升级,获取维修资金,对文物古建加以保护再利用,如新繁梁家观,当地人均知道是明洪武年间修建的道观,现存大殿以及山门(大殿的路对面),分别为清代康熙十一年和雍正九年培修,为新都区除龙藏寺明大雄殿(国保)和明华林寺大殿(县保,目前成都尚存10多座明构中保护等级最低的建筑)外尚存最古老的建筑,现主体,梁架,飞檐破损严重,面临倒塌危险,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新繁张爷庙戏台及大殿,也为明万历三十七年修建,清代多次培修的古建,希望新都区能对这些新都最古老的建筑加以维修及文保升级,让古建再发生机,顺应国新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规划的要求,也能提升新都文化对外的知名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7 11:13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新繁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镇域内拥有龙藏寺、东湖、华林寺、水观音遗址等一批文物价值大、保护等级高的不可移动文物。近年来,新都文体旅游局积极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争取专项经费,先后实施了龙藏寺大雄殿、毗卢殿保护维修设计方案编制;大雄殿明代壁画3D高精度数字全息扫描;大雄殿明代壁画、佛像背屏抢险加固;东湖水体保护;东湖古建筑群维修保护;水观音遗址分布范围详探等多个文物保护项目,并成功将龙藏寺申报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一系列文物保护专项工作的开展,使新繁街道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以及时有效保护。
关于你提到的两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即重建于清嘉庆十五年的梁家观和清光绪五年的张爷庙,因其产权属性为当地社区,属于非国有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因此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维修此类文物,与相关法规有所抵触。对于此类保护层级较低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近年来我们也在积极想办法拓宽保护渠道,比如与住建部门主动对接,争取将其纳入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实保护措施。
感谢你对我区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关心,惟有树立起人人参与保护的理念,形成全社会保护的合力,文物保护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并得以永续发展。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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