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涪城区 » 涪城区铁牛广场附近下午噪音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环保 求助】涪城区铁牛广场附近下午噪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5 18:41 已回复

尊敬的环保局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居住在铁牛广场附近的居民,最近铁牛广场与铁牛附近的广场舞与唱歌音响公放声尤为巨大,严重干扰我的家人生活与休息。恳请相关部门对该居民区附近的娱乐团体公放音量大小与喇叭功率做出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再一次恳请相关部门对居民区附近的娱乐团体公放音量大小与喇叭功率做出限制!我会继续收集相关活动团体各时间段公放音量超出国家标准的视频证据,以便必要时向政府部门提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涪城公安分局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2 16: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转辖区派出所核查处置。
涪城公安分局网络发言人
2021年11月1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