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泸州宁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内勤,担任综合部组长(主管级)岗位。
于2021年6月17日,本人按照正常寄件流程,下单顺丰快递寄设备返厂维修,由于快递运输途中导致设备损坏。2021年9月23日在我休假期间公司于收件方协商一致,公司赔付收件方6800元。2021年10月14日微信通知我要承担此金额的30%,就2040元,本人讲诉运输破损是由承运方承担,拒绝承担任何费用后。公司单方面发通知即日起对我进行降职降薪惩罚。
于2021年10月份开始,非我本人过错导致,公司通知以捏造事实的原因(诬陷本人心态存在问题)克扣事实劳动报酬2000多元!并书面通知要对本人降职为普通员工并同等降薪。这种劳动内容关键内容(岗位与劳动报酬)的惩罚性调整未有任何形式与本人平等协商,明显属于惩罚性行为,导致本人切身利益受到影响,此岗位与薪酬调整未有任何事前沟通,流程不合理不合法,本人依法拒绝这样的单方面强行降职降薪变相不提供劳动条件、违法克扣工资变相降薪行为。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泸州宁康源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克扣工资,恶意逼退的问题,泸州市江阳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1月8日电话联系您,您称您11月5日已到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咨询,因您与公司之间就克扣工资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可采取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采取诉讼程序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3106348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1月 8日